6 压力流屋面雨水系统设计 6.1 系统设置 6.1.1 对于大型屋面,单套系统的服务面积不宜过大,以提高安全度。 6.1.2 当雨水斗顶面至过渡段的高差低于本条规定时,压力流排水系统的效率很低。 6.1.5 由于压力流排水系统的水力计算充分利用了雨水水头,系统的流量负荷未预留排除超设计重现期雨水的能力。为保证超设计重现期雨水有出路,这部分雨水必须通过溢流口或溢流系统排除。 6.1.7 实验表明,当压力流排水系统的出水管淹没出流时,会导致天沟的水深提高,造成室内进水危险。 6.1.8 压力流排水系统的水流中含有大量微小气泡。当含有微小气泡水流进入检查井时,由于减压作用,水中微小气泡从水中溢出,导致检查井内气压波动,检查井井盖被顶起。设置排气措施可有效消除检查井内气压波动。 6.1.9 雨水斗设于屋面指不设在天沟内或集水槽内,直接设置在屋面。50mm的小雨水斗形成满流时所需的积水深度较小,故允许不设在沟内。 6.1.10 雨水斗设置在天沟内,天沟坡度大于0.01时,天沟末端宜设2只雨水斗。